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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公司)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组织实施。

  2、对全市食盐实行专营,核发和管理碘盐零售许可证碘盐委托转批许可证、生产加工用盐购盐证。

  3、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市政府授予的盐业行政执法权,负责全市范围内盐市场的法律监督,查处各类盐业违法案件。

  4、根据国家盐业政策,制定有关管理制度,规范盐政执法和盐业营销行为。

  5、编报和执行盐品购进计划和销售计划,加强盐品计划管理和价格管理,加强碘盐内在质量和小包装改装质量的抽检监督,确保全市人民吃上合格碘盐。

  6、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属科室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任免和奖惩。

  7、负责本局(公司)职工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此项工作由党支部承办)

  8、负责承办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和如皋市委、市政府等领导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办公室职责

  (1)协助局(公司)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管理局(公司)机关事务,协调科室间及与有关对口部门的工作关系。

  (2)组织实施局(公司)人员(含借用人员)的月度和年度工作考勤考核以及局(公司)各项工作落实的督查督办。

  (3)负责文秘、人事、劳资、政务、信息、机要、保密用印、档案、文印、合同(协议)保管等工作。

  (4)负责起草局(公司)综合性文稿和工作报告、会议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

  (5)负责局(公司)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和会务服务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盐政执法质量督查等项工作。

  (7)负责公共物品购用保管、车辆调配维修、房产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劳保用品发放、业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公司基建项目立项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及工程造价结算等工作。

  (9)负责承办局(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管理科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经方针、政策,负责制订企业的财会、统计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订完善成本、费用、利润等核算体系。

  (2)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各种财务会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会计内审和经济运行分析。

  (3)负责指导和监督下属企业执行国家的财会法规,兼带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局(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和费用开支管理,严格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保管、使用、管理好各项资金、各种票证和有价证券。

  (5)负责局(公司)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定期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局(公司)各类统计资料的准确上报工作,确保统计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7)负责职工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计提和解缴工作。

  (8)依据国家税收规定,负责企业税费的及时足额上缴工作。

  (9)依据国家盐业法规和盐价政策,监督检查盐批部盐价执行情况,指导和检查盐批部盐款解缴、票据管理、盐品购、销、存台帐等。

  (10)负责承办局(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盐政法制科(盐政稽查队)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本市盐政管理工作,加大对生产加工用盐的监管力度。

  (2)组织开展盐业行政执法工作,受理和查处市内食品行业用盐市场和生产加工用盐市场中的盐业违法行为,确保碘盐市场履盖率达标。

  (3)组织实施盐业法制和科学补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营造浓厚的食盐专营氛围。

  (4)负责核发和管理碘盐零售许可证,督促碘盐零售户持证经营,建立健全碘盐零售许可证发放的台账资料。

  (5)负责起草局盐政管理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等文稿。

  (6)协助局领导抓好盐政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经常性搞好盐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实施盐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盐政执法制度。

  (7)协同业务科合理确定和调整全市碘盐配送服务站 (点)的布局方案。督导和规范碘盐配送服务行为,参与经常性考查和年度考核工作。

  (8)负责承办局盐业行政复议和盐业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9)负责盐政统计资料的上报,健全完善盐政档案和盐政管理各类台帐。

  (10)负责承办局(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业务营销科职责

  (1)根据上级盐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盐品购进计划,负责月度本司盐品购进计划编报和组织盐品购进工作,确保全市食盐和小额工业盐的正常供应不脱销。

  (2)根据上级盐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盐品销售计划,负责制订本司各类盐品月度销售计划,并对盐品销售情况实施追踪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扭转盐品滞销状况。按时做好盐品购销存的月(年)报工作。

  (3)认真贯彻和准确执行国家盐价政策,根据国家盐价调整文件,及时确定各类盐种的批发销售价格。调研拟定全市盐品配送运输价格和装卸价格,签订盐品配送运输协议及盐品装卸协议等。

  (4)会同盐政科调查摸底,合理确定和调整全市碘盐配送服务站(点)的布局方案,提交局(公司)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完善。

  (5)开展盐市场调研,经常走访用盐大户,了解市场需求动态,完善小额工业盐促销监管措施,提高生产加工用盐单位的满意度。

  (6)负责审查和核发生产加工用盐购盐证,建立生产加工用盐单位的用户档案,加强与生产加工用盐单位的沟通协调,融洽和密切购销关系。

  (7)督促检查全市碘盐配送服务站(点)规范运作,会同盐政科健全对站(点)的季度考查、半年考核的检查考核制度,努力提高全市碘盐管销水平,健全全市碘盐市场履盖率的评估考核体系。

  (8)督促指导盐批部搞好仓储管理、盐价执行、盐款解缴、票据管理、盐品配送、安全保卫、整洁卫生、台帐资料、营销服务等项工作,继续开展食盐批发企业达标创建活动,实施经常性的督查督办。

  (9)负责多品种食盐及生活用盐的促销工作,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10)负责承办局(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盐业批发部职责

  (1)负责各类盐品的卸车、卸船和盐品验收入库工作,与盐品装卸单位协调好工作关系,确保盐品装卸质量。

  (2)负责各类盐品的正常批发销售工作,开展盐品配送服务。

  (3)负责各类盐品发货放销加盖代码印章,确保盐品在途和使用中的规范管理。

  (4)负责各类盐品购销存台帐记载,确保帐帐、帐物相符,按旬报送盐品购销存报表。

  (5)负责小包装碘盐加工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碘盐放销质量。

  (6)负责编制各镇小包装碘盐和全市生产加工用盐销售旬报表。

  (7)负责化验室规范管理,健全盐品进、出库质量检验制度,完善盐品质量监控网络。

  (8)负责仓储管理、盐价执行、盐款解缴、票据管理、安全保卫、卫生整洁等项工作。

  (9)加强与全市生产加工用盐大户的联系,经常走访生产加工用盐大户,及时协调解决盐品销售质量问题,提高营销服务质量。

  

(10)负责承办局(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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